男童玩公園設施疑不當 女童遭撞嘴濺血

李盈萱 謝憲宗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吳媽媽帶著2歲女兒到公園遊玩,遇到一名小男生在玩遊憩器材時,疑似使用不當,導致器材打到女童嘴巴流血,吳姓媽媽不滿,當下男童的爸爸只是跟他說聲抱歉就走了,她向轄區派出所報案,律師提醒,家長帶小小孩外出,必須負起看管的責任,因為孩子沒有行為及辨識能力,如果造成別人受傷,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吳姓媽媽說:「那個小男生就是把太空漫步,這個器材單一邊舉很高,然後我有看到小男生的爸爸就在旁邊,完全沒有制止他這個危險動作。」吳姓媽媽無奈說,15日當天她自己帶著2歲女兒到台中豐富公園遊玩,遇到一名小男生在玩「太空漫步」時,疑似將腳踏板高高舉起再放下,導致器材打到經過的女兒,害她嘴巴還流血,到現在都還不能吃東西。

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副所長周明勳說:「警方目前正在調閱監視器釐清。」吳姓媽媽不滿,當下男童爸爸只是跟他說聲抱歉就走了,她急著查看女兒傷勢後,轉頭想找人卻已經找不到了,向警方報案要找出男童家屬向對方提出求償。

警方會協助吳姓媽媽調閱監視器,找男童家屬,記者實際詢問律師,如果家長遇到這樣的狀況,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律師潘思澐說:「刑事的部分可提告過失傷害,那民事的部分可以走侵權的行為部分,分別從刑民事去提出求償。」律師強調,要看小朋友有沒有行為能力以及辨識能力,若是都沒有家長會因為看管責任有過失傷害的刑責,需要賠償對方受傷的小孩,提醒家長帶孩童出門一定要看管好,要是害別人家孩童受傷,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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