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擬公布姓名.照片 下半年上路

蔡岳霖 陳藝緯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酒駕、毒駕、拒測2次以上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草案還要送立法院,最快今年下半年上路。另外同座乘客沒有勸阻,最重也要開罰1萬5000元,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說,重罰的話都沒有羞恥心,應該要有一些醫療約束,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強調,執行面最重要。

突如其來的1輛轎車,撞碎了一家四口天倫之樂,釀成1死3傷的悲劇,高雄這起酒駕事件,立法院動起來13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修正草案,10年2次違規的酒駕累犯,如果拒測最重罰36萬外,還可以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立委陳亭妃說:「公布姓名跟照片,你都沒有這樣的一個羞恥心,那我覺得好像你本身,就有一些心理障礙跟心理狀態,那我希望這應該是要,有一些醫療的一些約束,可能會是更重要的。」

因為光是110年1到10月,因酒駕事故造成261人死亡,再犯率也將近4成,所以不只針對駕駛,如果是同車乘客也加重罰,從原本的600元到3000元,變成6000元1萬5000元,汽機車所有人如果沒有禁止,吊扣牌照3個月也延長到2年,還有像這樣的酒精鎖上路後執行率低,接下來應裝未裝重罰12萬,沒有依照規定使用最重罰3萬元。立委曾銘宗說:「最重要的是執行面,那還有宣導面,相關的處罰也要加強,我覺得這三方面,才能將酒駕降到最低。」,除了酒駕,也把毒駕將比照酒駕,拒測開罰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三讀通過最快下半年上路,要防止像這樣的酒駕意外再傷害個人或一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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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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