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江煜文 報導 / 台北市
連鎖健身中心、亞力山大,十四年前無預警倒閉,會員預繳的費用、拿不回來,總共八千多名會員,透過消基會打團體訴訟,求償將近六億元!北院今(16)日判決,亞歷山大、亞爵、以及君生活公司,總共要賠兩億五千多萬元。不過,亞力山大的創辦人和營運長,也就是唐雅君和唐心如這對姊妹,雖然被判刑、卻不用賠錢,主要是因為,法官認為消費者,沒有把對唐雅君她們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消基會,所以請求沒有理由。
假釋出獄再次道歉,但八千多名會員,不甘心會費繳了,權益卻受損,透過消基會打團體訴訟;全案已纏訟14年,台北地院判亞歷山大、亞爵、君生活這三間公司,賠兩億五千多萬元,但唐雅君姊妹倆卻不用賠錢。消基會主責律師徐則鈺說:「消保法規定的團體訴訟當然原則上,一定都是針對企業經營者來提訴訟,個人的部分消基會也有提告,不過法院沒有准對於個人的部分。」
雖然消基會也對三家收單銀行、請求賠償,但法院認為,消費者的契約,都是和三家公司訂定,銀行也不是履行輔助人,所以認為請求沒有理由。被害人說:「到最後都沒有用判決下來,只是心理安慰一個公道而已啦,真的要拿到錢也可能拿不到,在移轉債權的時候並沒有將,唐董事長姊妹的侵權行為,一併移轉給消基會,所以後來消基會在訴訟的時候,顯然只以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去做一個求償。」律師李岳洋:「消基會訴訟只以消保法且只對公司。」因為全案還可上訴,要等定讞後,法院才會著手清算、扣押的公司資產,八千多名債權人,最後到底能拿回多少錢,恐怕還有好長的一段路要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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