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種瀛 林品鑫 報導 / 台中市
6年前,台中市一名國中少年在公園遊玩,眼鏡被固定櫻花樹的鋼筋刺破,碎片插進眼球,導致右眼幾乎全盲,家長申請國賠,法院一審認定市府管理有缺失,但市府只願賠償20萬意外險,還提出上訴,他們認為事發地點不是兒童遊戲區,這起官司前前後後打了6年,少年父親表示,每次出庭對小孩都是一種折磨,他們接受判決結果,希望市府不要上訴。
黃姓男大生的右眼,當年被眼鏡鏡片刺傷,視力剩下0.06,只能感光,生活行動完全得靠左眼,有時候會抓不準物體距離,相當不方便,黃姓男大生說:「角膜漸漸沒有功能,看得不是很清楚,眼皮會弄到水泡,破了的話又會很痛。」2016年,男大生就讀國一時,跟2名同學在公園遊玩,不小心撞到固定櫻花樹的鋼筋,眼鏡鏡片被刺破插進右眼球,造成視網膜、水晶體受損,醫師建議移植眼角膜挽救視力,父親認為市府管理公園有疏失,申請國賠,法院一審判決市府應賠償316萬,但市府只願賠償20萬意外險,還提出上訴,
市府養工處總工程司蔡孟奇說:「發生的地點以及發生的內容,有需要再釐清的地方,所以針對判決的內容,提起上訴。」現在公園固定櫻花樹的鋼筋,已經變成木條,男大生父親表示,孩子治療眼睛,花費時間金錢不說,全案從孩子國一纏訟到大一,拖了6年,讓他們身心俱疲。男大生父親黃先生說:「我們不希望這個事情,一直拖在我們的生活裡面,因為每一次出庭,就好像是重新回到當初小孩受傷的那一種心情跟感覺,其實對我們來說,跟對小孩來說,都是一種折磨。」
男大生現在每3個月就要回診一次,每5年就要換人工水晶體,眼壓過高還有青光眼的疑慮,家屬雖然不滿意法院判賠的金額,但也只能接受,並希望市府別再上訴,讓這一切盡快過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