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恨被記過退學 醉男誤認老師持刀搶劫

賴曼妮 楊宗穎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1名張姓男子喝醉騎車在路上閒晃,他看到以前高職老師,將老師誤認成是曾記他大過害他退學的老師,頓時心生不滿,就持刀恐嚇,搶走老師身上的提款卡和現金,甚至還要求老師到郵局領錢賠償,總共搶走4萬元,法官審理認為男子當時喝醉酒,意識能力下降,沒有傷害到人,加上這位老師,還求情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酌減量刑,判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還可以上訴。

穿著黑色上衣的男子手上拿著一把鋸子,衝向穿著藍色上衣的男子,持刀不斷揮舞,為了降低黑衣男子的怒氣,機車上的藍衣男子,掏出自己的提款卡和現金才成功脫身,錢到手了,黑衣男子在大街上遊晃,警方獲報到場逮人,他還想耍賴,張姓嫌犯說:「他說我拿刀恐嚇他喔,他說他要賠償我的啊,我沒有恐嚇他。」

去年的10月31日,喝醉酒的張姓男子,在彰化員林的街頭閒晃,他認出1名路人是他的高職老師,想到10年前曾被老師記他2支大過導致退學,卻將這名老師誤認成是記他大過的老師,就持刀恐嚇,為了脫身老師先拿出身上有的錢,接著又到郵局領了4萬塊安撫他,一旁的路人見狀趕緊向警方報案。

員林派出所所長林健民說:「民眾報案有2個人在郵局前面吵架,同仁到達現場發現,其中1位身上背後藏有1把鋸子。」警方到場對張姓男子實施酒測,酒測值超標為0.48毫克,事後張姓男子和老師達成和解,而且這名老師還替他向法官求情,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當事人陳姓老師說:「因為我們教育的初衷就是要幫助人,我就出庭去為這位學生求情,甚至希望可以幫他爭取到緩刑。」

彰化地方法院庭長黃齡玉說:「張姓男子的犯案動機,就是誤認陳姓男子是記他大過害他遭退學的這個老師而遷怒,被告事後是坦承犯行的,並且跟陳姓男子有和解了。」雖沒有造成受傷,但持刀恐嚇的行為,已經涉犯刑法的加重強盜罪,最少得處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法官審酌加上老師求情,認為張姓男子喝醉了意識能力下降,也沒對老師造成傷害,依加重強盜罪部分共判處3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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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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