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 邱君萍 許文男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一名42歲謝姓男子,因為缺錢花用,騎車在市區搶走一名女騎士機車踏板上的手提袋,警方獲報隨循線追捕,幾個小時後就把他逮到,偵訊時發現,男子搶奪的手提袋內只有7塊總共484元的蔥肉餅,沒有得手半毛錢,還是被依搶奪罪移送法辦。
穿著紅色外套的男子騎車來到路口停等紅燈,他的眼神不是注意前方燈號,而是不停的往左邊一名女騎士的機車踏板瞄,然後還慢慢的往後移動,接著左手一放,側身伸手快動作拿了女騎士機車上的紅色手提袋,然後加速落跑,被搶的女騎士嚇得愣在現場,一下下才回過神來,不過也沒追上去,而是騎車去報警。
發生在4月3日中午,台南中西區的這起搶案,搶匪幾個小時後就被逮到,42的謝姓男子有搶奪跟毒品前科,一個多月前才剛出獄,沒想到因為缺錢花用再次下手行搶,不過這次卻沒搶到半毛錢,台南第二分局副分局長李忠憲說:「搶走的手提袋內,僅有剛買的7塊蔥肉餅,無其他的貴重物品。」即便搶到的只有7塊總共484元的蔥肉餅,但是就是搶劫,偵訊後被依搶奪罪送辦,恐怕又要重回監獄吃牢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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