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瑩 洪年輝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大里區和平街18日晚間9點多,鄭姓女子和親人聚餐結束要上車離開,一名男子騎機車經過看到女子把車停下來,又走回去跟女子要IG帳號,女子被突然其來的舉動嚇到當場拒絕,男子便騎機車離開,不過這名女子事後還是感到很害怕到派出所報案,警方請男子到案說明,他坦承是想認識女方才會靠近要IG。
粉色上衣的女子和親友聚餐後正準備上車要回家,這時一名男子騎機車經過,他放慢速度頭還不時往回看,接著過沒多久,他把車停下來走路回來慢慢靠近女子,手裡拿著手機向女子要IG帳號,女子嚇到當場拒絕,男子便趕緊離開。
附近鄰居說:「我家也有女兒啊,怕他會有什麼不好的行為,小孩又比較不會處理。」附近鄰居聽聞有女子被陌生男子搭訕也不禁擔心,而事後這名女子還是感到很害怕到派出所報案。
國光所副所長徐慶郎說:「賴民表示他只是想認識對方並無其他的意思,賴民此舉造成對方觀感不佳也深感抱歉。」賴姓男子到案後,坦承是想認識女子,才會靠近要IG,而事後
律師蘇文俊說:「性騷必須要有一個性別的意思,就是跟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才會落入性騷擾防治法的範圍裡面,跟騷法最重要的定義要有持續性或反覆性(行為)。」律師表示,雖然性騷擾防治法要有和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不過如果讓對方感到不舒服還是可以提告,民眾想要交朋友方法很多,但可要多加留意自身行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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