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瑩 洪年輝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23歲的周姓男子喝醉到超商,因為沒戴口罩,被陳姓男店員提醒,結果周姓男子就用玻璃瓶毆打店員,造成店員眼眶碎裂、10根肋骨骨折,台中高院二審加重判決,將一審判刑2年10月,改判為3年10月,可上訴。對此,男店員說,目前他的傷勢都恢復得差不多了,但還是會有點胸悶,而犯嫌至今都沒有和他道歉,也沒談賠償問題,對於判決,他傾向能加重就加重。
2021年10月,台中23歲的周姓男子喝醉酒到超商沒戴口罩,被陳姓男店員提醒他要戴口罩,他卻用玻璃瓶毆打店員,造成男店員眼眶碎裂、10根肋骨骨折,台中地院一審依重傷害未遂判刑2年10月,但經台中高院二審,加重判決,改判3年10月。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德千說:「主要是因為當時正值新冠肺炎流行的時候,但是這位民眾不僅沒有遵守規定,不服勸告而且還毆打超商店員,二審審酌他犯罪的惡行,以及所造成的結果算嚴重,因此改判處較重之刑。」
台中高院二審,法官認為,當時防疫期間全民認真抗疫,再加上犯嫌至今都沒和對方和解。陳姓店員說:「對方開庭也愛去不去的,有請律師聯絡他他也愛理不理的,我是傾向於能加重就加重,因為對方連想出面處理都不想處理,就讓他去關一關吧。」
陳姓店員說,事發後他休養了半年,目前傷勢是都恢復得差不多了,但還是會有點胸悶,而犯嫌至今都沒有和他道歉,也沒有談賠償問題,對於二審法院改判3年10月,傾向能加重就加重。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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