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桃園市
帶您來看到2011年的新興堂香鋪爆炸案,當時這起意外釀成4死38傷,經過12年的訴訟,最高法院認定桃園市消防局也有連帶責任,
畫面中可以看到,突然一陣閃光劃亮夜空,絢爛煙花一瞬間全被點燃引發爆炸,這是2011年發生在新北五股新興堂香火舖爆炸案,經過12年的訴訟,判決結果出爐
當時這一炸10噸高空煙火瞬間被引爆,威力相當於2萬顆手榴彈,造成4死38傷,附近的房子也沒有倖免,甚至還有窗戶當下就被炸飛噴出來,而追查發現當時是桃園的萬達煙火,在4月初發生爆炸事件釀成1死2傷,被廢止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業者可能是為了降低損失趕緊將庫存的煙火轉手賣給新興堂,沒想到卸貨過程中因為震動摩擦引爆大量爆竹煙火,最高法院判定當時的桃園市消防局有義務,查扣剩餘的煙火而不是只發函要求萬達自行處理,有公務員過失不作為的責任,才會判處需要連帶賠償受害人,駁回上訴確定耗時12年全案定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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