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華 王承義 報導 / 台北市
創作才子韋禮安,因為合約糾紛,被福茂唱片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0多萬元;一審雖然判韋禮安勝訴,但福茂唱片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韋禮安還沒有達到終止契約的條件,今(21)日改判韋禮安敗訴,要賠福茂唱片,將近500萬元。
電影「月老」主題曲說:「一眨眼一瞬間你說好就是永遠。」創作型歌手韋禮安,譜出一首首扣人心弦的情歌。韋禮安創作歌曲「還是會」說:「還是會害怕醒來不在你身邊的時候。」獨特的陽光創作優質氣息,一直深受粉絲們的喜愛;和合作十年的前東家福茂唱片分手,爆發合約糾紛,韋禮安成立新公司,被福茂唱片公開指控貪得無厭,還被告上法院,確認合約沒有終止,求償破千萬元!
福茂唱片一審敗下陣來、提上訴,強調合約的內容,有自動延長條款,要發行8張專輯,或是90首歌,合約才算期滿,但韋禮安前後只發行了50首歌曲。韋禮安的律師認為合約不公平,唱片公司才能決定,能不能發行,加數位部分,總共95首歌曲才對。不過高等法院法官,認定韋禮安創作88首歌曲,沒達到終止契約條件,要賠將近500萬元,可上訴。
律師洪維駿說:「原則上按照民法第549條第1項的規定,委任契約的雙方當事人,是可以隨時終止契約的,不過可能因為這個個案當中,確實雙方當事人有針對,終止的條件去做約定,既然條件沒有成就的話,因此就沒辦法終止契約或是終止不合法。」合議庭認為合約終止,唱片公司無從取得經紀費用,參酌演藝淨收入,判韋禮安賠快500萬元,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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