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上詐騙受害人 警察索討6萬遭記兩大過免職

黃品瑄 陳建安 報導  / 台北市

竟然有警察利用職務之便,企圖詐騙被害人!台北市萬華分局這名林姓員警,家裡欠債200萬,就私底下約了詐欺案被害人,說有認識駭客,可以幫他把錢討回來。一開始獅子大開口,要老翁先付30萬訂金,後來又改口要6萬塊。被所長發現偵訊室使用狀況異常,主動檢舉,幸好沒讓他得逞,最後這名員警被依貪污罪嫌送辦,並記兩大過免職。

穿著白袍掛上紅布條,在舞台上客串演話劇,宣導反毒理念,林姓員警在台上賣力演出,但私底下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員警供稱父親經商失敗欠下200萬,得知蔡姓老翁,被騙400萬到其他派出所報案,就私底下聯絡對方,說認識駭客,可以幫忙討回部分損失但必須先付訂金,整件事情曝光後分局立刻依涉嫌貪污罪送辦,再記2大過免職。

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所長譚凱文說:「派出所的業務就是,定期要檢查偵訊室的使用狀況,那在我檢察的過程中,發現說我們本所沒有這個案件,他也沒有偵辦案件但他卻使用偵訊室,那我才詳加調查內容,發現以後再向督察組舉報。」

所長說揭發過程,25歲的林姓員警,107年特考班畢業,曾任職保一總隊,桃園龜山分局偵查隊,後續才統調到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萬華分局副分局長李秉蒼說:「本分局康定所的林姓員警,他在之前在桃園服務的時候,因為某些案件被列管為風紀評估對象,調我們萬華分局以後,我們持續來做一個列管。」

曾經捲入買賣手機糾紛被告詐欺,也因為欠債被強制扣薪,這回利用職務之便,想再扒被害人一層皮,所長主動揭發分局也強調絕不護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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