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名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南韓「N號房」事件震驚全球,然而台灣也爆發類似案件。台中地檢署追查2年,查獲潘姓男子為首6人,以詐騙及恐嚇之方式,要求未成年少女做出各種猥褻之行為、動作,拍攝裸照並上傳,並於網際網路Telegram創設社群,專門販售、交換上開未成年少女性之影像等案件,3個月獲取不法所得約800萬元。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於今(7)日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分別求刑5至30年。
台中地檢署指出,經調查潘嫌、陳嫌、張嫌、劉嫌、李嫌、蘇嫌等6人,在2021年間起,仿「韓國N號房」事件,鎖定未成年少女(被害人共86名),以詐騙及恐嚇之方式,要求未成年少女做出各種猥褻之行為、動作,拍攝裸照並上傳,並於網際網路Telegram創設SCP社群,專門販售、交換上開未成年少女性之影像等案件。
SCP社群初始採PT點數作為交易使用,點數取得方式為會員上架影片,其他會員下載購買即可獲得PT點數,再以得到之PT點數,去購買其他會員上架之影片,類似以物易物方式,即係以自身上傳(售出)自創之兒少性剝削影像兌換網站點數以下載(購得)其他會員自創之兒少性剝削影像。
後自今年4月1日起改以繳交泰達幣儲金成為會員,並以泰達幣儲金換為SP點數後交易購買性影片,取得未成年性影像,被告潘嫌等人即以販售未成年性影像牟取暴利。而被告陳嫌、劉嫌為取得兒少性影像,即以詐騙之方式,於網際網路社群軟體IG內,對象鎖定未成年少女,以高薪招募模特兒為由,誘騙未成年少女上當,並仿以「韓國N號房事件」,自詡為「台蘿教主」,要求未成年少女做出各種猥褻之行為、動作,拍攝裸照上傳,並加以恐嚇要將少女所拍之裸照流傳予其家人、親友、同學等,致使少女心生畏懼,受其等恐嚇拍攝而持續上傳性影像,其中數位少女因深受其害而有自殘行為。
渠等取得少女之性影像後,即製作成影像禮包傳送至SCP社群內販售獲利,該社群短短3月內,獲取不法所得約800萬元。
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被告潘嫌等6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之發起、操縱、指揮及參與犯罪組織;兒少性剝削條例之意圖營利以強暴、脅迫、詐術等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及散布兒童或少年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等罪嫌明確,於今日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被告潘嫌等6人惡性重大,對人性尊嚴及社會秩序之危害嚴重,從重量處被告潘嫌、陳嫌、劉嫌各有期徒刑30年、被告李嫌有期徒刑10年、被告張嫌有期徒刑7年、蘇嫌有期徒刑5年,同時聲請宣告沒入被告等人之不法所得共約新台幣8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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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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