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一名廖姓男子自2017年起,在北市各個捷運站、百貨公司等地方用迷你攝影機偷拍女子裙底風光,並後製、分類及打上浮水印,以每片200元至500元不等價格,販賣給各個會員,受害人數共超過3,792人,不法獲利逾1,000萬。高雄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兒少法、個資法等罪嫌起訴廖男。
高雄地檢署指出,廖男自2017年開始在台北市區的捷運站、百貨公司、高中等地方,將 Gopro 鏡頭藏匿於背包,隨機尋找已滿或未滿18歲的不知情女子、高中職女學生,以低角度偷錄下大腿內側、大腿根部及裙底內褲等性影像,加上從其他管道取得的偷拍影像後,進行後製、分類及打上浮水印。
高雄地檢署表示,廖男自2018年11月起,在 LINE 群組以每片200元至500元不等價格,販賣或與他人交換檔案;去年2月下旬更在通訊軟體 Telegram 經營某頻道販賣性影像,並予以編號、分類製成目錄,方便買家瀏覽選購。而買家購買前,須先儲值泰達幣(換算為新台幣約2千餘元)加入會員,接著就能獲贈部分性影像、影片及2,000點數作為看片金。
若想再儲值,則以泰達幣或1,000元兌換1,000點數,每片價位計算200元至900元不等,會員分成3個等級,一般會員為露臉目錄不含裙底圖,而一般 VIP 會員及尊貴 VIP 會員,目錄含裙底圖,且均有制服學生系列購買權限。
據檢方統計,被害人數逾3792人,廖男從2019年起算不法獲利高達1,006 萬2,958 元,檢察官同時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依法查扣被告的犯罪所得市價約1千萬餘元,包含他名下不動產1戶、金融帳戶存款162萬餘元,及各類有價證券1萬4千餘股,近日偵結後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販賣未經他人同意攝錄之性影像、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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