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宜蘭縣有一名王姓男子,日前在頭城一間超商內搭訕劉姓女店員,並向她索取聯絡方式,但遭拒絕後仍持續糾纏,因而與另一名陳姓女店員發生口角,王男離開超商前對陳女說出「最討厭你們這些死T」,讓陳女相當不滿因而告上法庭。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指涉他人為同性戀本身非負面用詞,王男固有說出侮辱性言論,但陳女之社會名譽並未因該言論而產生重大及明顯的損害,因此判王男無罪,陳女可上訴。
王男於去年7月在頭城一間超商內,欲搭訕劉姓女店員,並向對方索取聯絡方式,遭到拒絕仍持續糾纏,當場另一名陳姓女店員見狀後上前阻止,因此與王男發生口角,王男在離開前對陳女說出「最討厭你們這些死T」,讓陳女不滿,憤而對向警方報案,對王男提告公然侮辱。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將王男提起公訴,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認為,「T」一詞,為英文「tomboy」之簡稱,意指裝扮、行為、氣質較陽剛之女同性戀,而指涉他人為同性戀本身雖非負面用詞,王男刻意強調敘述「你們這些死T」等語,是以同性戀之狀態作為負面調侃、揶揄之用。
法官指出,王男、陳女雙方衝突過程中因衝動而為短暫言語攻擊,以致偶然傷及陳女名譽,雖造成陳女之精神上不悅,但持續時間甚短,且周遭民眾因王男單方辱罵之行為,亦有可能產生王男為無理取鬧一方的印象,因此難以認為陳女之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被貶損。
法官表示,王男固然有對陳女說出侮辱性言論,然陳女之社會名譽亦未因該等言論而產生重大及明顯的損害,未構成《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因此判王男無罪,檢方可上訴。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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