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訕加IG屢遭拒! 男頻騷擾遭判處18天拘役

鄭卉良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有一名白姓男子,在路上看到漂亮女生,接二連三的上前追求,不只在女子租屋處附近徘徊,看到她在餐廳裡用餐,還直接進去要和對方交換社群媒體,女子拒絕,男子還不死心,最後女子受不了報警,依照跟騷法提告他,但法官認為追求異性是天性,但不能糾纏不清,最後處男子拘役18天,可以易科罰金1萬8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頭戴鴨舌帽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在巷子走過來又走過去,原來他根本不是這邊住戶,而是在這邊盯哨,想搭訕漂亮女生但開口就被拒絕,記者鄭卉良說:「當時男子搭訕不成,又看到女子,在這一間日式知名連鎖餐廳用餐,二話不說進到餐廳裡,想要追蹤對方的社群媒體。」

隔了一陣子女子跟朋友用餐,又遇到這名男子進入餐廳搭話,原來白姓男子想要追求她,某天在女子家附近遇到,直誇對方長得很漂亮想加IG,被拒絕後不死心還在,一連四次搭訕,更誇張是有天回家,發現對方就在家樓下,嚇得不敢回家報警,依跟騷法提告,法官認為追求異性雖然是天性,但不能糾纏不清,判處白姓男子拘役18天,可以易科罰金1萬8千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路人VS.記者說:「還有跟到家裡去,會啊我有類似的經驗,我會想辦法拒絕他。」路人說:「如果說真的很喜歡會假藉問一下路之類的,不太會去這樣騷擾他。」但若真想追求異性,要怎麼做才不會不小心,從追求者變成跟騷嫌犯,律師李育昇說:「如果只是單純一次性搭訕,索取聯繫方式,可能還不會構成跟騷罪,與性或性別有關的騷擾行為,並且使被害人心生恐懼,就有可能會觸犯跟騷罪。」這次嫌犯頻頻在對方家附近出沒,害的女方直接退租,想追漂亮女生要IG,卻用錯方法遭判刑,看來連法官都看不下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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