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停路中央「駕駛去購物」 騎士檢舉失敗引議論

侯正倫 盧以馨 採訪報導  / 台北市

台北一名騎士日前行經羅斯福路五段,看到前方一台休旅車並排臨停,人還悠哉下車買東西,完全擋住後方車流,氣得錄影提出檢舉,不料警方回覆,「檢視影片無法證明車輛,有違規行為」,讓他不能接受,怒罵「台灣交通已死!」警方回應,新法上路,並排違停必須由警方開單告發,而且提供的影片只有14秒,難以認定有違規事實。

白色轎車停在馬路中央,一停就是好幾分鐘,後方汽機車全塞成一團,騎士氣得拿手機錄影檢舉,駕駛也沒打算把車開走,悠哉悠哉下車買東西,但騎士送出檢舉最終竟然失敗。

附近店家說:「這沒辦法因為有人常常宣導,我們客人也跟他講不要亂停啊,大家都是顧自己爽而已。」附近店家說:「像我的話我店家的門口,沒辦法停車把菜拿進來,那我這是,你說我這樣就是旁邊有摩托車,我這樣叫並排,你說這樣說合理嗎我也不知道。」

事發在台北羅斯福路五段,11日下午2點多,駕駛大剌剌把車停在馬路中央,雙向單線道只剩一點點空間,偏偏中間又有雙黃線,騎士怕繞過他自己也違規,附近店家抱怨,確實很多人錄影檢舉發生糾紛。

騎士事後控訴按喇叭警告,對方竟然直接過馬路到藥局消費,檢舉驟然減速車道中暫停,竟被警方回覆,無法明確顯示該車輛,並排臨時停車並排停車,員警認定不宜舉發,氣得網友痛罵台灣交通已死。

台北文山二分局交通組長張恆睿說:「臨時停車僅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不依順向方向可檢舉。」警方強調並排違停,屬於微罪不能由民眾錄影舉發,必須要員警到場開單,而且騎士提供的影片短短14秒,通常臨停至少要3分鐘,才能逕行檢舉,所以罰單才會無法成立,現場音,實際重回現場,道路兩邊有水果行火鍋店,民眾貪圖方便下車購物,或是司機送貨也會臨時停車,擋住後方車潮釀成塞車,或許大家各退一步,就能避免衝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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