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蔡淑君,遭控協助社區鋪地板及修剪樹木等服務涉嫌賄選,被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一、二審認為,蔡淑君的捐助行為不足以動搖住戶投票意向,均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蔡淑君無罪確定。
回顧整起事件,新北檢指控蔡淑君2022年間因選情緊繃,而與營造商合作,於8月間免費為新北市林口區一處社區免費鋪設地坪,並接受社區的感謝狀及合影,事後把感謝狀及合照張貼於社區電梯內。
不僅如此,蔡淑君於2022年10月間委請園藝廠商前往林口另個社區免費修剪樹木,並由里長於社區內張貼公告;蔡淑君也於社區住戶大會時提及,廠商與他熟悉,修剪樹木都不會收錢,免費贊助給社區。因此檢方認為,蔡淑君捐助社區非社會弱勢團體,且金額達數十萬元,不符常理,而是藉此影響選民投票意願,依違反《選舉罷免法》起訴。
新北地院一審認為,社區於鋪地板前及張貼感謝狀期間,均未與蔡淑君約定投票支持,且早於蔡淑君未登記參選前,社區就已向蔡淑君服務處請託,難認蔡淑君的捐助行為有故意或對價關係,或足以動搖選民投票意願。
一審還提到,蔡淑君委請業者處理的修剪樹木範圍,非由社區維護,而由政府或里長維護,可認定蔡淑君基於公益性質捐助此項作業,且競選期間提及政績或社區服務,尚未違反選民服務,所以判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調查完備,仍維持原判;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無罪確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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