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人士譴責韓國立法禁止向朝鮮放飛宣傳品

活動人士譴責韓國立法禁止向朝鮮放飛宣傳品 | 華視新聞

(德國之聲中文網)在韓國國會周一(12月14日)晚通過這部有爭議法案後,人權組織指控當局對朝鮮投降。根據該法,向北方境內放飛系有宣傳單的氣球是犯法行為。

諸多脫北者、外國人權活動人士以及韓國以及國際政界人士組織同聲批評文在寅政府,指責他的所作所為不符合受迫害的貧困的北方人民的最大利益。

至少有一名脫北者宣布,他將起訴政府,理由是,當局由此侵犯了憲法所保護公民言論自由權。這位脫北者曾積極參與向北方境內施放氣球,上面載有宣傳品、韓國電視節目單、少量食品及外幣。

本周一通過的《朝韓關系展法》修正法案將越境宣傳定為非法。根據該法,不論是采用氣球還是在沿海放送瓶子方式過境,只要上面載有被視為批評朝鮮獨裁者金正恩或該國政治制度的宣傳品,即屬非法行為。

量刑

根據該法,任何觸犯此法者可被判最高3年監禁或3000萬韓元(22549歐元)。由於反對黨集體杯葛,相關法案以187票贊成、零票反對在國會過關。

2018年,朝鮮半島內部關系有所緩和時,作為建立互信措施之一,首爾和平壤同意停止在邊境上的“敵對行動”,其中就包括施放宣傳品。

不過,人權組織和脫北者團體繼續其宣傳行動,並明顯在朝鮮半島臨時非軍事區造成影響。今年6月13日,金正恩胞妹金與正要求首爾禁止脫北者向朝鮮境內放飛宣傳品,並稱他們是“人渣”。

3天後,為顯示其嚴厲立場,朝方炸毀位於開城的韓朝聯絡辦公室。過了幾天,文在寅總統宣布,政府將制定新法,禁止針對朝鮮的宣傳行為。

前外交官、曾擔任韓國情報局監視朝鮮部門負責人的羅鐘一(Rah Jong-yil)在接受德國之聲采訪時表示,“新法引起很多爭議,多數民眾和反對黨派對之持反對態度”。他稱,最普遍的指責是,該法過分滿足了北方的要求,政府過快、過輕易地對來自在北方的威脅或壓力作出了讓步。

羅鐘一說,他本人並不支持氣球宣傳行動,因為,這種做法效率低,但他堅持認為,人們向北方發信息,是表達自由言論,受憲法保護。他表示,不能接受當局制定這一強制性法律的理由。

理由貧乏

羅鐘一表示,“他們的理由貧乏無力。他們說,他們是為保護邊境地區的居民,如果氣球行動不能制止,這些地區會受到北方炮擊的傷害。但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解釋。我要說的是,不管別人有什麼行為,保護國民不受任何境外武力的傷害是政府的責任。”

首爾梨花女子大學國際法助教李雷夫(Leif-Eric Easley)認為,政府此舉可能會導致更多題。他對德國之聲表示,涉及公民向北方施放宣傳品,韓國政府自有其合法的安全關注責任,但是,該法涵蓋廣泛,顯示出,行政當局似乎不僅僅意在制止活動人士對金家政權的批評。他指出,現在,執政黨將面臨越來來自國內外的公民自由和人權人士的越來越強烈的批評。他說,政府本可以要求平壤落實《全面軍事協議》、恢復韓朝聯絡辦公室以及允許離散家庭團聚,以此實現更多內部共識。

韓方的這一立法業已引起美國政界人士的關注。國會外交委員會重量級成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對美國之音表示,新法引起人們的嚴重關切,因為,言論自由是民主的一塊基石。此前,這位國會人權委員會主席警告說,他將考慮就首爾是否有違公民及政治權利舉行聽證。

人權組織支持促使首爾重新考慮的政治努力。“自由朝鮮戰士”組織領導人、脫北者朴尚學(Park Sang-hak)表示,他將經由法律途徑起訴政府,繼續向北方放飛宣傳品。

侵犯人權

朴尚學在一份聲明中稱,該法實際是金正與授意的產物,是對言論自由權的羞辱和侵犯。

設址日本的亞洲人權組織負責人加藤健(Ken Kato)在接受德國之聲采訪時表示,韓國政府似乎屈從於共產政權,而其前代人曾那樣英勇抵抗捍衛國家,這讓他悲哀。他說,首爾當局現在似乎正與民主背道而馳,通過法律使言論自由變得不可能,並有效助力朝鮮繼續其對本國人民的迫害和壓榨。加藤健表示,“北方人民無能為力,但會想到,國際社會袖手旁觀。如果氣球停止放飛,他們就將無法知道其邊境以外的世界上所發生的事情;他們將無從了解他們的領導人有多罪惡;他們將得不到那量雖小但能幫助他們度過這個嚴冬的食品和錢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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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lian Ryall

新聞來源:德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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