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求員工施打疫苗 美官方:不願接種可解雇

有權求員工施打疫苗 美官方:不願接種可解雇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美國

美國新冠疫苗在當地時間本月14日開打,目前已經有27萬多人接種,雖然有不少人對疫苗仍存有安全疑慮,但「美國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宣布,雇主有權利要求員工施打疫苗,並可以解雇不願接種的員工。

維護全美工作環境安全 可解雇不打疫苗員工

根據《西雅圖時報》報導,美國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日前公布最新方針,指出企業必須確保工作環境安全,員工也不應對工作環境中的其他同仁造成直接的安全危害,因此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施打疫苗作為上班條件,也有權解雇不接種的員工。

不能逕行開除員工 EEOC公布特殊條件

不過,美國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也表示,這並不代表公司可以「直接開除」不願施打疫苗的員工。若員工有宗教、殘疾或健康等因素無法接種,可以要求公司安排另外的辦公空間,或准許放無薪假。最終若因工作性質無法遠距上班,公司才可以將員工解雇。

接種疫苗非屬醫療評估 不適用特別法律規定

根據美國《聯邦殘障人士保護法(ADA)》規定,雇主禁止要求員工進行體檢等任何醫療評估行為,但美國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強調,要求員工出示接種證明並不違反《聯邦殘障人士保護法》與《就業歧視法》,因為接種不屬於醫療行為評估,「施打疫苗是雇主為了讓員工免於感染新冠肺炎,並非在打探損及個人健康狀態的訊息,也不是醫療檢查」。

根據約翰夥普金斯大學數據統計,美國截至當地時間本月20日的確診病例為1765萬8051例、31萬6176人死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