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許添財 特別費案不起訴

 / 台南市

  台南市長許添財特別費案,台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遭高分檢發回重審,今天下午地檢署仍然做成不起訴處分。台南地檢署這次所持的理由和上次一樣,認為特別費不應具有公款性質,且許添財沒有犯罪意圖,所以給予不起訴處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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