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30 20:10
/ 台北市
纏訟多年的新瑞都弊案,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國民黨前投管會主委劉泰英,因為背信罪以及違反公司法和稅捐稽徵法,從一審判刑八年,二審改判五年十個月,全案已經定讞,劉泰英不能再上訴,確定將要入獄服刑。(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瑞都弊案 弊案 劉泰英 前中華開發董事長 高等法院 定讞 判刑 稅捐稽徵法 公司法 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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