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氣品質差 最高擬罰25萬

 / 台北市

  這幾年來,台灣的空氣污染有明顯的改善,不過室內的空氣品質卻始終無法可管,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了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以後空氣品質沒達到標準的公共場所,像是電影院、餐廳等等,最高可罰款二十五萬。

  十幾萬人同時湧進展館,二氧化碳監測器顯示紅色警戒,原本應該小於1000ppm,不過卻超量一半,為了維護民眾在室內的空氣品質,環保署推動多年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九日終於在行政院會中通過。

  環保署表示,未來將逐步公告將辦公室、電影院、餐廳等密閉或半密閉空間,列入管理的公共場所,對民眾來說,有些地方的空氣品質的確極需改善。

  專家說,污染物常會在密閉空間中累積,有些建材也會有甲醛等傷害人體健康的有害物質,而像是醫院這類的公共場所的空氣品質管理,更需要嚴格監督。

  未來餐廳也必須符合空氣品質的法規,燒肉店的老闆說,只要法規清楚,他們有信心符合規定。

  環保署表示,未來也會要求一些人潮多的公共場所,必須設置空氣品質監測設施,不過這一部動輒上百萬的設備,一般私人機關恐怕難以負擔。﹝記者陳姝君、陳昌維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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