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告劉泰英 求償三千萬

田鴻魁 郭健國 報導  / 台北市

  李敖告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的誹謗官司,今天開庭,同是台中一中校友的雙方,都準時出庭,李敖堅持劉泰英誹謗,要求賠償三千三百萬元,不過,劉泰英說,對學長李敖沒有惡意,至於要錢,他負擔不起。

  李敖又打官司,這回他告的是台中一中的學弟,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總統大選期間,劉泰英一句話,李敖年輕時愛花錢,愛教女朋友,讓李敖一狀告到法院,不但要求他公開道歉,還要求償三千三百萬元。劉泰英在庭上則為自己叫屈,他說,一向尊敬學長李敖,為了兩句玩笑話要他付這麼高的代價,他真的沒有錢。李敖信心滿滿,說一定拿得到錢,不過劉泰英則在離去前,還不斷強調自己沒有惡意,希望化解誤會,至於法院,將在三月十六號正式宣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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