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餐旅業留用僑外生 勞動部一週內聯繫業者討論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將於一週內主動聯繫餐旅產公協會團體,了解申請聘僱僑外生工作職稱及實際從事工作內容後,儘速邀集觀光局及業者代表討論,協助餐旅業者留用僑外生在台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在台畢業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自103年7月起即訂定「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規定,餐旅業者得依評點制規定,檢附應備文件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只要經審查累計點數滿70點,且從事的工作內容符合規定範疇,均立即核發工作許可。

據報載僑外生留台工作申請狂退件,致餐旅人才流失。發展署統計,今年至9月止,已核發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7836件,核准通過率達92%;少數案件因申請文件不齊致點數不符,或僑外生從事工作內容疑似不符規定疑義,才會退請餐旅業者補正佐證文件及釐清工作內容,尚無餐旅業者指涉無故多次退件情事。

發展署指出,將持續加強宣導餐旅業者依評點制規定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所應檢附的各項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範疇等應行注意事項外,於一週內主動聯繫餐旅產公協會團體,蒐集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擔任的工作職稱及實際從事的工作內容後,儘速邀集交通部觀光局及業者代表等共同討論凝聚共識。

發展署期待能兼顧符合法令規定及業者實務需求具體做法,儘速調整修正相關申請書表及作業程序規定,協助餐旅業者加速留用僑外生在台工作,促進觀光產業永續發展。

發展署另外解釋,部分餐旅業者申請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未經同意的個案,主要發生原因是常有所送應備佐證文件未齊備致點數未達70點規定情事,例如評點華語能力項目漏附華語文檢測證書或成績單,或評點工作經驗項目未檢附非求學階段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情事。

此外,餐旅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內容,依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應為經營、管理、設計或規劃等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但少數餐旅業者所填寫僑外生的職務內容,僅單純從事服務接待、房務服務、接聽專線及其他普通勞務工作,與現行法令規定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有別,因此有必要請業者再行釐清。

發展署表示,為簡便僑外生工作許可申請作業程序,已於111年4月推動線上申辦服務,審核天數從12個工作天縮短為7個工作天;又簡便餐旅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合法取得工作許可,自9月1日起依法令規範及實務概況,廣蒐餐旅業者僱用僑外生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類型,於線上申請表格欄位條項化,提供業者清楚便捷勾選申請,減少業者因填寫工作內容疑義造成退件補正情形。

發展署強調,如有其他疑義案件,也已建立跨部會會商機制,將適時會商觀光局等部會意見,並依會商結果續行審理。(編輯:管中維)11110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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