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台灣發展風力發電,規定國外風力發電工作船至少要聘用1/3台籍船員,造成台籍貨輪船員被挖角。交通部航港局副局長劉志鴻今天說,現在可改繳代金,減少挖角。
劉志鴻今天在航港局記者會,說明明年度航海人員測驗計畫時,談到中華民國輪船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國船聯會)曾反應,因台灣發展風力發電,規定國外風力發電工作船至少應聘用1/3的中華民國籍船員,結果不少國籍船舶的國籍船員被挖角。
劉志鴻說,很多船員成功被挖角,主要是在風力發電船工作船工作,幾乎可天天或每兩天就回家,與貨輪一出海就要好幾個月才回家相比,有較高誘因。
航港局統計,目前國外風力發電工作船聘用的中華民國籍船員,淡季時約120人,旺季約200人。
劉志鴻說,航港局發現問題後,11月起已改變做法,在原本應聘用1/3中華民國籍的船員規定外,增加國外風力發電工作船也可繳交代金的選項,代金比實際聘用中華民國籍船員的費用低。
劉志鴻說,向國外風力發電工作船收取的代金,將用於訓練台灣風力發電工作船所需人才。
航港局今天公告112年航海人員測驗期日計畫暨參測須知,預計於3、6、8及11月辦理4次測驗,測驗分一等船副、一等管輪、二等船副、二等管輪及電技員等類別。
航港局統計,報名參加航海人員測驗人數有增加,110年為1647人,111年有2333人;不過,去年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全年只有3次考試,去年回復到4次。(編輯:陳清芳)11111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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