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土庫興國街遭人封路 公所要求拆除否則開罰

中央社  / 雲林縣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18日電)雲林土庫興國街一處都市計畫道路,因用地未徵收遭地主以水泥覆蓋,還放了3個古董甕封路,引起民眾出入不便,公所今天要求地主恢復道路原狀,否則依違反都市計畫法開罰。

雲林土庫興國街的民眾向媒體投訴,社區出入口道路遭地主以水泥覆蓋,放了3個古董甕封路,還立牌說誰拆除就要賠1億元,並指這塊土地政府還沒徵收,如此做是捍衛自己的權益。

土庫鎮公所建設課告訴中央社記者,這塊地屬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不能放置障礙物,地主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50、51條,公共設施保留地,不得為妨礙其指定目的之使用。

公所表示,依都市計畫法79條罰則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近日將前往會勘,希望地主能自行拆除。(編輯:管中維)11110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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