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函送優先11法案清單 協調立院優先排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5日電)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將開議,考試院今天將優先法案清單,包含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草案、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等11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新聞稿指出,這些法案涉及文官制度改革且具迫切性及重要性,可分為4大類:第一、「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是為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使法律專業人員來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專業知能,並將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取得及任用予以統合規範。

第二、考試院組織法、銓敘部組織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等3項修正草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草案,以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廢止案部分,是為因應民國112年7月1日實施的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考試院正式啟動組織改造,所涉及的配套法案。

考試院說,考選部為達成考選轉型精進策略目標,衡酌組織架構與員額配置的適切性,並準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修正考選部組織法,以具備擢才所需的機動性與應變韌性。

第三、公務人員陞遷法修正草案部分,是為讓現行公務人員陞遷制度更臻完善,強化功績導向的陞遷原則,將原定「資績並重」修正為「功績原則」,促使各機關更重視公務人員的績效表現,並鼓勵公務人員積極任事,進而提高施政效能及服務品質。

第四、典試法修正草案是為提高法律規範強度,增加對違法舞弊人員的究責機制,增訂對國家考試違法舞弊人員加重刑度及考選部求償權規定。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相關規定,得以對相關人員予以撤銷原處分並重啟考試程序。

考試院指出,除第二類的考選部組織法修正案,預定在3月初完成院內審查作業,並依修法進程儘速函請立法院審議外,其餘法案都已函送立法院審查。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排案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推展。(編輯:郭無患)11202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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