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4日電)西雅圖極品咖啡總經理劉增祥涉犯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一審緩刑,案件上訴中。劉增祥爆料遭檢察官誘導認罪,還私下加LINE,士檢今天表示,已針對私下聯繫部分分案釐清。
士林地方檢察署表示,檢察官在偵查中會就是否緩起訴與附帶條件徵詢被告意見,不代表最後一定會作出緩起訴處分,本案初步調查並無所謂毀諾或違背誠信之事;檢察官與被告加LINE部分,已分調字案釐清是否違反倫理規範。
法務部則表示,報載的黃姓檢察官前後任職的士林、台南地檢署均已進行了解中,法務部接獲陳情後也已轉請檢察機關處理。
法務部表示,向來非常重視檢察官的操守及行為規範,對於檢察官品操及執行職務行為與執行職務以外行為等規範,「檢察官倫理規範」均有明文可供參循,針對此事將請相關檢察機關儘速釐清原委,並依權責及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全案起於,西雅圖極品咖啡販售標榜100%阿拉比卡咖啡豆,卻摻有羅布斯塔豆;案經士林地方檢察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攙偽假冒罪、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商品罪起訴。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市面上主要咖啡豆為「阿拉比卡」、「羅布斯塔」,均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定義的食品原料,品質不同,但無絕對優劣之別,本案並非攙偽或假冒,而是虛偽標記商品品質進而販賣的行為。
一審8月間依商品虛偽標記罪,判處劉增祥6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3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並命劉增祥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00萬元,提供120小時的義務勞務。檢方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劉增祥出面向媒體爆料,指控承辦的黃姓檢察官(現任職台南地檢署)曾打包票只要承認摻偽或假冒等罪,繳回1000萬元犯罪所得、同意支付公益捐2000萬元就可緩起訴,但他照辦後檢察官卻毀諾起訴。
劉增祥還指控,黃姓檢察官偵辦期間主動與他加LINE私下聯繫,要他寫道歉公告傳給檢察官修改,甚至要他「當我是朋友」,邀他未來到台南讓檢察官「盡地主之誼」。(編輯:李錫璋)11110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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