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3000元現金假捐助真賄選 斗六市代參選人20萬交保

中央社  / 雲林縣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6日電)雲林縣斗六市民代表參選人李姓男子涉嫌捐助現金3000元賄選案,檢調4日傳喚李男及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李男對團體假借捐助名義行賄罪嫌重大,諭令20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接獲檢舉,指斗六市民代表參選人李男於8月29日完成登記參選後,在9月1日穿著競選背心前往選舉區域某社區發展協會長青食堂捐贈現金新台幣3000元,事後要求協會成員在網路通訊軟體社群內宣傳捐助款項,並尋求支持等訊息,涉嫌違反選罷法。

雲林地檢署指揮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及內政部移民署雲林縣專勤隊,連日在通訊軟體社群、地方社群蒐集情資後,於4日傳訊李男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並查扣現金3000元。

經檢方複訊後,認為參選人李男涉及選舉行賄罪嫌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令以20萬元交保,相關證人則請回。(編輯:陳仁華)11111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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