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8日電)被告周聖瑋疑不滿陳姓前妻與黃姓男子交往,酒後騎車帶汽油至黃男、陳女同居及工作處潑灑後點火,造成黃男傷重死亡,陳女則逃過一劫,法院今天依殺人、殺人未遂等判刑20年。
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周男與陳女曾是夫妻,於民國109年1月22日離婚,由於周男曾對陳女施暴,南投地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但周男在保護令期間內的110年12月26日下午2時許,攜帶當天購買的汽油,酒後騎車至黃男、陳女共同居住及工作住處。
周男到場後,朝黃男、陳女、屋內機台潑灑汽油再持打火機點火,導致黃男頭頸部、前後軀幹、四肢多處嚴重燒傷,送醫多天後死亡,前妻陳女逃離現場而未遭火勢波及,這處住宅1樓內部物品則遭大面積燒毀、1樓牆面剝落,1樓至4樓倉庫及臥室等處也受濃煙燻黑。
周男落網後,坦承酒後騎車並在保護令期間內持汽油潑灑黃男、陳女、屋內機台等客觀事實,但否認殺人、放火犯行,法官根據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等卷證資料,認定被告周男涉犯殺人、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違反保護令的犯行明確。
法院審酌周男與陳女育有4名子女,不滿陳女疑在婚姻中即與黃男交往,持汽油及打火機放火導致黃男死亡,且只坦承部分犯行、未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或賠償損害,今天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又犯殺人未遂罪判刑8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酒駕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尚未確定。(編輯:謝雅竹)11203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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