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蔡總統遭起訴 彭文正向檢察官求償200萬敗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前電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涉誹謗總統蔡英文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2次開庭未到遭通緝。彭文正向檢察官求償新台幣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彭文正敗訴。全案可上訴。

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等人指稱蔡總統「偽造論文及證書」,彭文正後來公開質疑蔡總統學歷造假,蔡總統控告彭文正等人。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賀德芬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彭文正2次未到遭通緝。

彭文正認為,檢察官論斷他的主觀心態為「心生怨懟,為對此表示抗議並謀求生路,遂於…」涉及抹黑他的人格與名譽,向黃姓檢察官求償200萬元,並在3大報全國版刊登判決理由。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有審判或追訴職務的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就其參與審判或追訴案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才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案法律構成要件不備,不經言詞辯論程序,判決駁回。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204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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