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後代男醫師涉侵女病患 判刑4年定讞

中央社

(中央記者謝幸恩台北8日電)孔子後代孔姓男精神科醫師被控利用看診獨處機會,涉分別對2名女病患指侵,一審、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孔男上訴,全案定讞。

涉案的孔子第74代傳人孔姓精神科醫師,他曾在益智節目「金頭腦」參賽2次獲得冠軍。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孔男於民國110年4月16日,因看診與A女有獨處機會,在未詢問A女意願下強吻並觸摸對方,A女驚嚇反覆拒絕、閃躲,孔男仍指侵得逞;因A女抵抗撞倒點滴架,孔男才停手,A女逃離現場。

一審認為,根據證人所證,A女事後時常不安、害怕,又於偵審時因回想此案的情緒反應,足見A女身心受創程度;審酌孔男否認犯行,扭曲事實,未與A女和解,也未獲A女原諒,犯後態度甚差,毫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

案經孔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A女指述前後一致且無瑕疵,佐證其貼身衣物內層檢驗出男性Y染色體,顯然不是孔男無意間可能碰觸的地方;又孔男於案發當天與A女電話對話中,曾向A女表示「我要跟妳說對不起」、「保證以後不會再犯了」,足認孔男犯行,仍判處4年徒刑。

孔男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均調查完備,量刑妥適,孔男上訴否認犯罪為無理由,昨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1206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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