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同學買槍付不出訂金砍死人 男子遭判徒刑14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南投28日電)南投縣中寮鄉洪男找同學莊男買槍,想轉賣賺差價,卻因未付訂金10萬元和莊男發生爭執,持刀猛砍莊男,造成男子失血過多不治,南投地院依刑法殺人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4年。

根據台灣南投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洪男和莊男是國中同學,洪男因經濟拮据,有意以新台幣30萬元購買槍枝再轉賣牟利,莊男則要求洪男需先付訂金10萬元。

洪男因付不出10萬元,2人相約在南投市1間禮儀社談判卻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莊男友人王男還出手毆打洪男,被禮儀社老闆架開,莊男後來開車載洪男前往其住處拿取購槍款項。

莊男開車抵達洪男住處後,2人又發生爭執,洪男從背包拿出預藏的藍波刀砍殺至少6刀,莊男雖逃出車外,卻因失血過多傷重不治,洪男遭檢方依刑法殺人罪提起公訴。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洪男辯稱攜帶藍波刀是為了防身,且受到躁鬱症影響,當下只是想捅被害人,躁鬱症一抓狂什麼都不管,自己沒有殺人犯意。

法官認為,被告明知藍波刀對人體生命具有高度危險性,且未在被害人車內找到會對身體生命有危險性的凶器物品,也沒有使用武器攻擊、威脅人身安全之舉動,也沒有限制被告不得離開小客車,被告竟然持藍波刀朝被害人腹部揮砍,造成莊男失血過多致死,涉犯刑法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10年,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黃世雅)11206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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