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8日電)李姓男子酒駕致人死亡遭訴,為北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天判刑7年2月。素人法官與職業法官首次採用「便利貼討論法」於量刑爭點討論;檢方於審理中建構被害人完整情感故事。
審判長兼受命法官林鈺珍庭後受訪時指出,評議重點在於是否構成自首要件及刑度,針對量刑爭點討論,本案首度採用「便利貼討論法」,匿名於便利貼上寫出每人認為重要、次要的量刑事由,再將便利貼放在白板上並討論。
林鈺珍舉例,李姓男子酒後肇事的死者是陌生人,她原先認為屬於次要量刑事由,素人法官認為「酒後肇事撞死的人是誰,無法選擇」,法官要評價與非難的部分,應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因此說服她應可將此列入中性量刑因子。
媒體向素人法官提問,台灣人民深惡痛絕酒駕,若未判處最高刑度而受到批判,有何看法。一名男性素人法官表示,能接受批判,司法不是單純懲罰罪犯的報復,考量犯後態度、修復式司法,未來回歸社會可能性而做出適當判決。
一名男性素人法官表示,外界質疑素人法官會被職業法官影響,其實審判長於評議時鼓勵他們互相說服,各自意見均反映不同社會經驗,並做出適當判決。
另一名男性素人法官語帶哽咽說,外界質疑案發現場照等證據會影響心證,但這次最有印象的證據是檢察官出示被害人女兒的照片,也讓他列入量刑因素。
台北地檢署負責本案蒞庭策略的公訴組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量刑反映法律情感,本案有其指標性,以期達到嚇阻酒駕案件;檢察官高光萱說,本案訴訟策略建構帶有情感的故事,完整呈現被害人的求學經驗與家庭背景。
另外,死者家屬律師表示,判決有提到家屬的感受,可以接受判決結果,將提起刑事附民事賠償新台幣1000萬元。李姓男子的辯護律師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與當事人討論是否上訴。(編輯:方沛清)11207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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