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90年代電視劇的「台灣第一小生」林瑞陽從演員轉往商界,現在已是大陸上陽房地產集團董事長,身價高達千億。1998年當時已婚的林瑞陽被拍到和演員張庭牽手,隨後要求曾哲貞與他離婚,林家人也一起「勸」曾哲貞離開林家,不到10天曾
同意離婚,與林瑞陽9年婚姻畫句點,同年10月她帶2個小孩搬出前夫家,在當時引起「張庭是小三」的罵名,但近日林瑞陽首度鬆口解釋當年離婚真相:「20年了,可以了。」
根據《聯合報》報導,林瑞陽被問到當年離婚原因?他說:「當年因為我女兒發生事情,我明白告訴她,曾哲貞我們之間完了,沒有未來了,你去問問她發生什麼事?」而這20年的糾葛不斷,前妻曾哲貞又因財務問題輕生,讓林瑞陽反駁說:「我百分之百盡到做父親的責任,直到現在1月20日。」澄清這些年一直都有固定匯錢給曾哲貞,並盡父親的責任隨時關心孩子動向,透露當年離婚時給對方近3000萬的房子,並依照協議每個月支付10萬元贍養費,就算約定好的10年已到期,仍固定每個月主動給6萬生活費,但女方自己上當被朋友騙走1200萬,還一度賣掉房子。
林瑞陽自曝,其實早在1990年就和曾哲貞離婚1次,當年是為年幼的小孩學籍考量,才答應對方請求再次登記結婚,並又再1995年辦離婚,林瑞陽坦言:「我忍了20年都沒講,因為我的孩子那時候還小,我不能這麼做。」表示1998年被拍到和張庭牽手毫無關係,是因為當時孩子還太小,最不希望孩子受到影響和傷害,並希望一切的不愉快就到此為止,也嚴肅表示,誰再說張庭是小三,他一定提告。(圖片來源/翻攝自微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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