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友批「台獨」 林心如提告勝訴

中國網友批「台獨」 林心如提告勝訴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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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韻儒 綜合報導  / 中國

台灣藝人林心如去(107)年遭中國網友在微博發文直指「林心如是台獨份子」,引發軒然大波,隨後林心如也委託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向該名網友提告。近日北京法院一審結果出爐,該名網友須賠償林心如6萬人民幣(約25萬新台幣),而這也讓林心如成為首位北京法定的「非台獨分子」。

中國網友批台獨 林心如工作室聲明「不支持任何台獨言論及行為」

根據中國媒體《新浪娛樂》報導,微博一名化名「月白色的三蘇」的黃姓網友在105年至106年間,持續在微博上公開發布上百則人身攻擊林心如的貼文,並指她是「台獨份子」。當時林心如工作室也發布聲明,表示「網傳所謂『林心如台獨』等信息純屬惡意造謠、嚴重誹謗,並強調工作室及林心如一直支持兩岸和平共處、友好發展,以前不曾、以後也不會支持任何『台獨』言論及行為。」

林心如工作室聲明。(翻攝自微博)
林心如工作室聲明。(翻攝自微博)

遭批台獨事件主因「領取台灣文化部2000萬輔導金。」

去年林心如推出自製自演的新作《我的男孩》,不料卻因領取台灣文化部2000萬的輔導金,遭中國網友舉報,並在微博爆料:「林心如台獨??來吃瓜了!有人實名舉報了林心如台獨,領取台獨津貼2000萬台幣掛羊頭賣狗肉拍攝台獨資助劇《我的男孩》,現在經過廣州廣電核實,已經全面下架《我的男孩》,才播了兩集!有時候還是要為廣電點讚的,這厲害了。」該微博帳號也隨文附上林心如被舉報的表格。當時事件傳的狒狒揚揚,中國廣州廣電局也將《我的男孩》全面下架。

「台獨」?「賣台」?立場轉換網驚愕

105年南海仲裁案發生時,林心如與其丈夫霍建華曾分別以工作室官方微博轉發「中國一點都不能少」圖片,因該圖將台澎金馬等地區都染紅,形同宣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引發台灣網友大肆反彈,痛批她賣台。時隔一年半,林心如卻被貼上「台獨」標籤,也令許多人感到驚愕,就有網友分析這次事件,並表示「2000萬台幣不過是文化部補助優質影視品的輔導金,跟台獨根本無關。」認為她無端遭受抹黑。

林心如工作室聲明。(翻攝自微博)
林心如工作室聲明。(翻攝自微博)

林心如維護名聲提告 成北京首宗法定非台獨人士

這次代表林心如提出上訴的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近日在其官方微博發表「案件播報」,表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黃姓網友的文章內容具謾罵及發洩性質,並包含沒有相關事實基礎的描述,如「台獨」等,已超出在網路平台公開表達意見的正常範圍,故判決黃姓網友須賠償林心如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支出合計6萬元,並在判決生效後10天內給付。

對此,林心如工作室微博也聲明「互聯網和非法外之地,對於一切惡意造謠誹謗行為,必將維權到底,法律絕不會姑息違法者。」而這也是首宗台灣藝人被中國網友指控「台獨」後,提告獲法院判賠的消息,林心如也因此成為首位北京法定非台獨人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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