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波動的情、理、法

陳惠敏 羅益民 報導  / 台北市

  最近這段時間,許多的民眾都非常關心公共費率漲價的問題,包括台北市和台灣省在內的公車、計程車和瓦斯,都在醞釀漲價,而業者提出來的漲價幅度,少則百分之二十,多達百分之八十,在公共費率的調價案提出之後,雖然政府主管單位正在加緊把關審議價格,但是民間的物價,也跟著順勢調漲,已經在所難免,這也使得中低收入的民眾深受壓力。業者要反應成本來調高物價,固然是合理,但是底下的標準又在哪裡呢?不論公用事業費率的調漲,或者是民間業者的漲價風,可否更制度化,減少消費者的心理負擔。

  繼國內航空票價和台灣省公路運價,分別上漲10%和21%之後,最近國內的各項公用事業費用也傳出漲價風,根據統計,台北市正在醞釀溫價的包括:公車票價上漲80%、計程車50%、瓦斯20%,而在公共費率帶頭漲價的預期心理下,各項消費物價也已經悄悄的上漲,目前已經或者即將漲價的,包括大眾小吃漲價25%、美髮理容15~25%、洗衣業10~15%、傢俱30%,就連保麗龍免洗餐具都上漲了50%。而如果漲價風繼續蔓延下去,可能連汽車、家電和服飾都要漲價,面對全面性和大幅度的物價上漲壓力,一般民眾,特別是薪水階級,已經感受到歷年來最沉重的生活壓力。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預估,今年的消費者物價上漲率為3.63%,而如果加上各項公用事業醞釀調整的費率核算在內,將使得物價指數增0.59個百分點,成為4.22%,換句話說,在去年每一百元的花費,今年將成為104.22元,如果換算成每個家庭的負擔,台北市的四口之家在去年,每個月家庭支出是47000元,到了今年,則每個月的家庭開銷要提高到48900元,一年下來則每個家庭就多支出了22800元。

  但是站在業者的立場,他們也有不得不漲價的理由,以大台北地區的瓦斯為例,業者指出台北地區的瓦斯已經有十二年沒有漲價,十二年來員工的薪資平均只調了3%,員工的年薪所得從以往的每年支領十六個月的月薪,減少到只領十四個月,而業者的投資報酬始終低於法定的6%百分之六,所以這次調漲20%,完全是礙於事業生存的理由。

  另外以計程車為例,目前起跳四十元,每四百公尺跳五塊錢,再加上夜間加成每天必須開十五個小時的車,每個月才能維持三萬五千六百元的收入,這次要求調整50%的目的,是希望每個計程車駕駛,每天只要維持八個小時的工作,讓計程車駕駛能擁有正常的生活。

  綜合業者所提出的漲價理由,不外乎是工資上漲、長期沒有調價、生產成本提高等等因素,但是學者專家卻不得不懷疑,由於公用事業具有獨占性,長期以來經營績效不彰,可能才是事業虧損的主要原因,如果因此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大幅調高費率,恐怕消費者難以接受。

  確實如此,如果經營績效不彰的情況沒有改善的話,那麼成本當然會不斷增加,漲價也會成為永不休止的惡夢,合理的成本當然會反映合理價格,不過按照目前各公用事業的成本計算方式,根本就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例如依照公路法第條和條的規定,漲價需求是由業者認定其必要性之後,提報交通主管機關核准,但是交通主管機關在核算成本的過程中,無非是邀集學者專家,就事業經營的會計成本予以計算,如果認為漲幅太高或者基於政策性的考量,會象徵性的減價,然後送交議會審議,但是不要說學者專家,沒有長期監督事業經營績效,無法正確估算成本結構,就連政府主管單位和議會,也根本沒有能力掌握事業的合理成本和績效,於是在層層關卡中,就會出現菜市場中討價還價的議價過程,因此學者專家建議,為了徹底有效監督公用事業費率,由政府出面召集業者、民意代表學者專家和消費者代表,組成所謂的費率審議委員會是有必要的。

  民生物價的穩定,一直是政府施政的重點,不過長期以來食衣住行四大生活費用節節上升,確實使汲汲於改善生活的市民,感覺到薪資所得趕不上物價上漲的痛苦,面對這一波醞釀調整的公用費率,一般消費者仍然處於被動的弱勢,如果有一套健全完備的法令,才能使公用費率合情合理合法的調整,物價上漲所帶來的衝擊和影響,也才能夠降到最低程度,至於如何樹立法令的公信力,設立專責機構監督物價,也值得政府主管單位民意機構和學術界,共同加以研究和檢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