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出父權陰影-梁秋蓉

張世輔 杜廣奎 報導  / 台北市

  大法官會議釋憲案宣告了民法第1089條,父權優先的條款違憲,這項決議使得我國兩性不平等的禁錮終於被打破,也是國內婦女團體爭取了多年男女平權運動,總算有了突破,而促成這次釋憲案成功的女主角,就是因為婚姻破裂,爭取兒子監護權堅持到底的梁秋蓉,她雖然打破了父權優先的條款,但是因為事先的結論還有個最遲兩年生效的但君,因為梁秋蓉不能立即獲益,她的案例仍然讓她活在相當大的壓力中,製作小組經過多次的聯繫,採訪到了梁秋蓉,道出她三年多來爭取監護權的努力和心酸。

  她外表看起來斯文秀氣,從事幼教工作,和許多失和的夫妻一樣,她的婚姻也瀕臨破裂,不過上個月,原本平凡的她,頓時成為媒體矚目的焦點,由於申請大法官釋憲成功,使她成為推動男女平權的幕後功臣,她,就是梁秋蓉。提起她的故事,要從民國八十年年初,她回到娘家講起。

  梁秋蓉夫妻原本只是失和分居,不過在對薄公堂之後,反而激化成兩家人馬的對抗,幾乎水火不容,三年來,梁秋蓉與丈夫兩家相互間就有十三件民、刑案,雙方家庭都受到嚴重的傷害。與丈夫分居三年多來,長子一直由夫家照顧,梁秋蓉則帶著幼子浩浩住在娘家,浩浩成了她精神上的唯一支柱,不過,當民國八十二年間,梁秋蓉的丈夫向法院提請交付子女,要將次子要回,她於是開始過著提心吊膽的生活,夫妻又走上公堂。

  結果台北地院在一審時,法官依民法第1089條,未成年子女的親權行使,父母意見不同時,由父行使的條文,將次子判給丈夫,這項判決對梁秋蓉的打擊很大,在不堪長期官司纏身之下,梁秋蓉曾經一度動搖想將次子交由丈夫扶養,不過,最後她還是後悔了。梁秋蓉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偷偷拍攝了長子生活的情形,以做為呈堂證供,她並且接受律師的建議,自己學習寫狀子,以一個母親的心情陳述,希望能在二審時,免將次子交付出來。

  在此時期,梁秋蓉也掌握到她先生外遇,被起訴判決的有利證據,不過交付子女的判決,在二審和三審時,法官都維持一審原判,期間梁秋蓉的丈夫並向法院提請強制執行,要帶回次子,為了保住次子,梁秋蓉只好辭去幼教工作,搬離娘家,四處躲藏,也在此時她決定訴請離婚。今年六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梁秋蓉夫妻離婚成立,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法官黃雅惠為求慎重,還分別傳問了梁秋蓉兩個孩子的意願。

  黃法官表示,她是依據兒童福利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父母離婚者,法院得依職權,為兒童利益酌定或改定適當之監護人來判定,不受民法第1089條的限制,因此,次子她判給了梁秋蓉。由於梁秋蓉夫妻雙方都想同時爭取兩個孩子,因此他們都分別上訴,目前案子仍在高院審理中。

  三年來,梁秋蓉生活在婚姻破裂和幼子強制執行的陰影下,使她深深感受到民法第1089條,有如枷鎖般牢牢套著她,為了擺脫痛苦,她在律師羅瑩雪的建議下,同意以她的個案申請大法官釋憲。梁秋蓉申請釋憲的消息公布之後,立刻獲得婦女團體的聲援,就連立法院也有147位委員連署支持。釋憲案在七月16日送件,九月23日,大法官會議以最速件審理,宣布釋憲結果,民法1089條父權優先條款違憲,這項結果獲得婦女團體一致喝采,不過,也留下「至遲兩年失效」的落日條款,引發申請個案是否能適用的爭議。

  目前,梁秋蓉訴請離婚和監護權的案子仍在高院審理中,因此這條釋憲文對她並不適用,不過她仍然希望這次男女平權的爭取能,有助於她獲得兩個兒子的監護權。梁秋蓉的未來,就像這個擺盪的鞦韆,充滿了不安定性和不確定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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