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一九:為圓星夢小心破財

  在暑假期間,年輕朋友很容易被鎖定成為商人的商機。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傳播經紀公司,利用青少年的明星夢,簽約繳訂金,最後才發現,不但夢碎了,訂金也沒了。今天的法律119要揭發這些花招,告訴您如何脫身。麻雀變鳳凰,是許多年輕朋友的夢想。這種明星夢,就變成商人的發財管道。

  這種方式對經驗不足的年輕人而言,不但是受寵若驚很難抗拒,所以就乖乖的將學費繳交出去。而有些公司就是利用這點,在暑假期間大發利市。許多年輕朋友最後才恍然大悟,不但錢沒賺到,而且還蝕把米,不過如果反應的快,後悔還來得及。

  只要在七天之內,依消保法的規定可以不具任何理由,要求退回款項,不過如果已經簽了約,一昧的等待幻想,您可能就被牽著鼻子走。

  為了一圓明星夢,陷阱就設在那裡。先不說名和利,可能連自由都沒有。不過律師認為,年輕人可千萬別放棄。依法律的角度而言,簽的經紀約,可以隨時終止,理由是對方並沒有盡到本分。

  青少年吃虧上當的情形,每年暑假都有案例。律師提醒青少年朋友,契約不要隨便簽,如果您真的是明日的新星,經紀公司花錢栽培都來不及,還有如果未滿二十歲,未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簽訂的契約是無效的,還有錢押在公司的話,就用這個理由去要回來吧。(鄭皓文 黃賜明 許中熹)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