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工時勞資雙方達共識

  行政院今晚臨時召開記者會宣布,勞資雙方已經針對縮短工時,達成共識。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每週工時縮短為四十四小時,同時勞工可採彈性工時上班。游副院長十三日晚間邀集勞方全國產業總工會代表和資方全國工業總會代表,以及行政院秘書長魏啟林、勞委會主委陳菊等,共同協商「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條文的修正獲致共識,將勞工每週正常工時,由現行的四十八小時縮減為四十四小時。

  雖短工時為四十四小時後,增加的四小時假期,可以彈性運用。可以選擇每週休一天半、或是隔周休二日、還可以前三週每週休一天,第四週休三天,不過這項修正案,還必須經過立法院通過,才可以實施。勞委會主委陳菊表示,這是新政府兌現的第一張支票,勞、資代表說,這是一個好的互動模式,不斷協商,勞資可以雙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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