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之不去的父權夢魘

揮之不去的父權夢魘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我是釋昭慧,今天的講題是:揮之不去的父權夢魘--亞洲情境下的人工流產問題。

現行「優生保健法」第六款,「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得依其自願實施人工流產。這項法規訂得太過寬鬆,幾乎等於毫不設限,助長了墮胎的風潮;反之,若設限太嚴,又可能徒使墮胎地下化,肥了密醫、害了無助的婦女。顯然法條再怎麼修訂,都無法達到既能防杜浮濫墮胎,又不致演變成墮胎地下化的雙贏效果。反對修法人士認為,受孕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比起胎兒生命權更為重要。

  這種理論,如果拿來反對配偶與夫家的干預,是有道理的。因為受孕女性經常居於弱勢,遭到來自丈夫或婆家的干預,而被迫做出違反其自主意願的決定。而胎兒孕育在母親的子宮裡,生養過程中,受苦受累的成份也以女性承擔者居多,因此除了受孕者以外,有誰比她們更具有決定生與不生的選擇權呢?然而,在社會大環境不利女性的情況之下,生殺胎兒的大權大都操控在婆家、配偶或男友的身上。法律上賦予女性的選擇權若毫不設限,正巧成了第三者得以肆意主宰胎兒生死的「白手套」。

  在亞洲,當今許多人工流產的動機,恰恰是來自藐視女性的父權意識。基因篩檢術為這種父權意識,提供了更為方便的科技服務。因此許多墮胎個案正是配偶、婆家,乃至受孕者的性別歧視心態使然,所犧牲者當然也是女胎。受到重男輕女觀念影響,中國大陸男、女性別比例已嚴重失調。聯合國專家估計,中國目前男性比女性的出生率多出22%,未來8到10年,中國將缺少4千萬至6千萬名婦女。顯見墮胎的受害者經常還是女性。

  墮胎議題不但牽涉到性別尊嚴與女胎的生命權,而且也已形成嚴峻的社會問題。在台灣,女胎受害的情形實在是不遑多讓,出生性別比已經提升到1.1以上。保守估算,10年來在台灣因性別歧視而消失的女嬰數目,恐怕已經超過了4萬名。我們不免要反思:在嚴重歧視女性的亞洲,有關生與不生的「女性自主權」,是否能全盤從不同情境的歐美承襲過來?還是要依情境考量,而正視它已不幸成為掩護父權意識的事實,贊同妥善修法,以杜絕女胎受到戕害的悲劇?這是反修法論者所不容迴避的課題。

  在本土特殊情境脈絡中來檢視人工流產問題,我們會發現:墮胎法律無論是從嚴還是從寬,傷害到的總是女性。父權夢魘是這樣的如影隨形,揮之不去。這是在爭辯應否修法的同時,女性團體所不能不深思熟慮的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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