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路罰鍰增注意速限免被罰

 / 苗栗縣

  經常使用快速公路的駕駛朋友,可得要多注意了,七月一日開始,包括西濱公路,以及全國十二條東西向快速公路,超速罰鍰將比照國道,提高成三到六千塊,而且採分級開罰,最高一張超速罰單要你兩萬四千塊,不過我們的記者實際走一遭西濱公路,卻發現,這裡的速限從四十到九十公里變來變去,想不被罰,駕駛朋友可真要睜大眼睛了!

  時速七十公里的速限牌面立在路邊,這裡就是西濱快速道路,儘管測速照相機就在眼前,寬敞的四線道還是讓人一不小心就超速,更何況一整條西濱快速公路,速限就像爬樓梯一樣,四十公里、五十公里、七十公里,上了橋又變成九十公里,變來變去的速限,讓駕駛人一不小心就會超速。

  不過,七月一日起,快速道路的超速罰鍰,卻將視同高速公路,原本超速只要罰一千二到兩千四,未來卻會變成三千到六千,包括西濱快速公路,以及全國十二條東西向快速公路都比照辦理。超過速限六十公里,則是危險駕駛,最高可以罰兩萬四。如果上了快速公路,一開始按照速限開九十公里,卻沒發現七十公里的速限牌,就是超速二十公里,就要罰三千元,來到速限五十公里處,如果還是開九十,這會罰單就成了五千元,而如果在時速四十公里處也沒減速,就有可能收到兩萬四千元的罰單。罰鍰完全比照高速公路,不過速限卻沒有高速公路來的統一,對駕駛人來說,快速公路,似乎成了超速陷阱。(記者李慧芝 張國聖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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