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推動強制回收塑膠袋 不回收就罰款

 / 台北市

  塑膠袋每天都用得到,不過大部分用完了就丟,實在不環保,而為了減少資源的浪費,環保署決定推動塑膠袋回收,去年已經在十四個縣市開始試辦,從三月開始,就要推廣到全台灣試辦,如果成效良好,將在明年起強制民眾回收塑膠袋,如果不遵守,就要罰款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

  台灣每年塑膠袋的用量驚人,大大小小總共用掉二百億個,不過回收率卻不到一成,也就是大部分的塑膠袋全都被當垃圾給丟了,最後送進焚化爐燒掉,不只會產生有毒氣體,更是浪費資源,因此環保署決定從三月開始,試辦全台塑膠袋回收。

  事實上,再髒的塑膠袋,只要再經過清洗後,以高溫融化,經過加工、冷卻和粉碎處理,最後就可以變成塑膠的原料,再做成垃圾袋以及其他塑膠製品,業者表示,現在因為塑膠袋回收量不大,因此處理成本很高。

  各縣市試辦回收的狀況不一,有的只收乾淨的塑膠袋,有的則是連髒的也收,環保署表示,目前會先傾向由各縣市自行決定回收種類,而如果今年試辦順利,會在明年公告塑膠袋為「應回收項目」,也就是說,將來如果民眾不回收塑膠袋,就會被罰1200到6000元不等的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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