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9 18:58

迷戀18歲女 被她洗劫還寫情書

黃育杰報導  / 新北市

  台北縣瑞芳鎮,一位50多歲男子,認識了一名18歲的女生,兩廂情願下,吃喝玩樂全由男子買單,兩人交往一年後,女生要更多的錢拿不到後,竟然找來正牌男友,洗劫男子,得手兩千元後揚長而去,被捕後,被害人到警局,依依不捨竟然還寫下了三封信給小女生,說以後會去監獄看她,員警都說,沒看過這麼痴情的被害人!

  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50多歲的男子,在大馬路上被兩男兩女搶劫,穿著白色上衣的男嫌犯,拿出美工刀,劃傷被害人後,還搶走兩千元,揚長而去。被害人報警,說他被他交往的18歲女友找人給洗劫了。警方立即追捕,抓到了以這個穿著豹紋外套為首18歲女生的四人,她明明已經有個年輕的正牌男友,卻又和這五十幾歲的男子交往一年,吃喝玩樂,全由對方買單,前後共花了30萬元。這次又為了要房租要不到,甘脆找男朋友用搶的。雖然小女生擺明是為了錢。但被害人卻不怪小女生,男子癡癡守在警局等候,還寫了三封信,屬名親愛的寶貝,表示會到監獄探視小女生,員警們看了傻眼。真沒看過被搶,還這麼疼惜嫌犯的癡情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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