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2 11:58

不想有"父"擔 給我"姓"自主!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從三年前開始,民法規定子女姓氏,可以從父姓或是從母姓,可是如果要改姓,還是有許多限制,婦權團體今天到立法院陳情,希望能夠趕快修法,讓成年人有姓氏自主權。

〔陳情人張媽媽:父親有家暴前科,他(法官)說這個不構成不利(改姓條件),那一個善良的子女,他一生都沒上過法院,就為了改姓去上法院,去向一個那個有家暴前科的人徵求同意。〕

  

這些婦女喊出口號,拿著標語,爭取改姓還有從母姓,原因是現在改姓實在太難,儘管民法三年前規定孩子姓氏不必再從父姓,可是孩子改姓卻條件一大堆,有位張媽媽獨自一人把兒子撫養成人,親生父親不聞不問,現在兒子想要跟著媽媽姓張,可是法官卻不答應。

〔立委蔣孝嚴:修改姓氏以後,產生的身分證件的修訂,這程序非常複雜,我就是這個經歷過。〕

  這樣的結果讓張媽媽好難過,因為兒子還得去求前夫點頭,拿出新舊身分證,立委蔣孝嚴說,他也是過來人,沒錯,改姓以後的確很麻煩,沒有人會輕易改姓,所以這些單親媽媽也希望政府能夠把她們的心聲聽進去,趕緊修法讓小孩可以從父姓改成母姓,讓生命能有重新出發的機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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