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有派出所設在社區大樓,十多年來都沒繳過管理費引發社區管委會不滿,向警察局追討,警局卻回應付管理費並無前例,台中市警察局澄清不是不繳而是雙方對收管理費的標準有不同意見,需要再協調。
台中市合作派出所設在力行路的社區大樓,總共有四樓,從民國89年搬過來雖然沒有使用社區的地下停車場跟電梯,不過最近受到社區管委會質疑,為什麼十多年來都沒繳管理費,去年九月改選的管委會說,派出所也是社區一部份不論自來水塔清潔、水肥清運還有消防設備都與社區共用,派出所也應該付管理費,所以開會決定要求派出所從今年一月開始也要繳管理費,而過去十二年來沒有繳的管理費以半價優惠。
以八戶來算大概要30萬,為了這筆錢管委會行文到台中市警察局,不過警察局回應派出所付管理費無前例,聽到現任管委會要跟派出所收管理費,前管委會主委出面站在派出所這邊到底是不是要繳管理費,警察局說,因為雙方對怎麼收管理費還有不同意見現在會跟管委會溝通找出共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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