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0 12:00

法理外見人情! 囚犯准取精生子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囚犯在監獄蹲苦牢,該怎麼留下後代呢?現在,法務部考量到受刑人也有生育權,最快下個月開放非死刑的囚犯在監獄裡取精,不過也有附帶條件,就是,沒有親生子女加上妻子年滿30歲才可以申請。

  就算違法亂紀作姦犯科,考量受刑人也有生育權,法務部最快在下個月開放受刑人在監獄裡取精,只要囚犯沒有親生子女、不是死刑犯、妻子年滿30歲,而且丈夫刑滿後妻子超過35歲就可以申請入監取精,到時監獄內會提供取精室,受刑人也可以看清涼雜誌,實務上取精後,只要在一小時內送到醫院,妻子也已經準備好,就可以直接進行人工受精,成功率大約一成五到兩成。

  不過這項辦法可是男女有別,由於台灣代理孕母並不合法,而且女囚犯懷孕五月,依法可以保外待產、會有逃亡風險,所以女囚取卵暫時被排除在外,法律不外乎人情,之前有死刑犯林來福在獄中結婚,戴著腳鐐走上紅地毯,在監視下宣讀結婚誓詞,不過囚犯允許獄中取精,衍生出單親撫養問題、引發重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