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0 18:58

舊油耗算汽燃費 每年多收990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昨天交通部才被踢爆因為計算錯誤,29年來,超收民眾汽燃費11億元,沒想到今天再被發現,交通部以30年前非常過時的油耗數值來計算汽燃費,如果以經濟部規定市售車款的最低耗能標準重算,將近700萬輛自小客車主,每年至少被超收990元,交部承認標準過時,交通部長毛治國強調,將會以減收汽燃稅的方式,來直接扣除,隨油徵收汽燃費,會在一個月內,會提出具體方案。

  真的是一條牛扒三層,汽燃費超收29年高達11億,民眾不滿,交通部緊急道歉說要退還。先用七月減收汽燃費補償,但不是要改成隨油徵收嗎?毛治國說這還得好好討論。羅先生一年繳4800元汽燃費,竟是30年前的油耗標準來計算的,大罵交通部莫名妙。

  油耗就是每公升汽油可以行駛的公里數,通常CC數愈大油耗就愈大,現在交通部的油耗標準,把車款分成601~1200C.C.,5401~6000C.C.兩種級距,油耗是3.3至10公里,只是這個標準是三十年前的,現在汽車工業進步發達,油耗早就已經改良許多。

  像是經濟部每到三年就會修訂一次油耗標準,現在是5.7至14.1公里不等,如果車輛達不到標準,根本不能販售,問題就出在這裡,仔細比一比交通部30年的油耗標準,和經濟部最新制定標準,是3.3至10公里,和5.7至14.1公里,也未免差太多了吧。

  交通部如果改以經濟部最新油耗標準計算,超收幅度竟然高達20.6~43.6%,也就是說全台車主,每年至少被多收了990元到5490元的汽燃費,接連爆發計算錯誤,和標準過時,交通部的螺絲,是真的鬆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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