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3 12:00

停車逾3分鐘不熄火 6月起開罰

張鎮麟 盧松佑 報導  / 台北市

  提醒駕駛人要小心囉,從6/1號開始,只要停車超過三分鐘沒有熄火,就會正式開罰,雖然很多駕駛人覺得這個規定很不合理,但是環保局說,為了節能減碳,還是請大家多多配合。

  不管你是騎車的還是開車的,注意囉,再過一個星期就是6/1號開始,停車超過3分鐘沒熄火,正式開罰。環保署規定,包括在停車場,道路或是停放接駁區,轉運站等,只要怠速超過3分鐘,都必須要關閉引擎熄火,如果違法,機車罰1500元,小型車罰3000元,大行車罰到5000元。

  雖然已經過了三個月的勸導期,但是對於排班就要等超過10分鐘的司機們,還是很麻煩,雖然有點生氣,不過為了自己的荷包,加上節能減碳,就請大家停車熄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