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4 12:00

辱人登報道歉 原文照登再辱1次?

張政慧 報導  / 宜蘭縣

  來看這份道歉啟事引發討論,宜蘭有一位陳小姐,她的親戚鄭小姐,用很難聽的話,罵她說妳嫁不出去,她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也要求鄭小姐要登報道歉。不過,她還要求對方,在登報時,要把罵過的話再寫一遍,等於是又被罵了一次。

  拿出法院判決書,鄭小姐被要求登報道歉,沒想到這內容寫著「四、五十歲的人還嫁不出去,妳有病」被看到的人說,根本沒誠意,當初辱罵的內容全寫出來,鄭小姐很無奈,因為這一切全是對方要求的。

  當時兩人吵架,鄭小姐用情緒性字眼辱罵陳小姐,讓陳小姐非常生氣,一狀告上法院,還要求原文登在指定位置,陳小姐說是為了要讓大家知道,當初自己是怎麼被罵的。

  邊說邊擦眼淚,陳小姐覺得自己很委屈,兩人原本是親戚,現在鄭小姐花大錢刊登罵人原文,雖說是照著陳小姐的意思,恐怕還是很難得到諒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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